四川检察机关对李灵翔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2月15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晶晶)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长李灵翔(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元市检察院向广元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灵翔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元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灵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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