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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负担如何真减实降

2020-12-14 13:38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手机版
  近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目前全国20个省份已出台减负清单,预计年内所有省份将全部出台。
  此前,会议多、评比多、表格多、抽调多,抽走了时间,分散了教学精力,让老师们疲惫不堪。今年年初,教育部提出,要把为教师减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一年来,各地出台减负清单,中小学教师减负的行动紧锣密鼓地展开。各省提出了哪些针对性措施,有何共同点?又有什么区别?教师负担如何真减实降?
  评比事项减少50%以上,减负效果难立马显现
  今年是湖南省益阳市乡村教师刘充从教的第六个年头,因为兼任班主任,除了完成教学任务,他还要花精力整理各项资料、留台账、迎接检查。“以前,一检查就要准备材料。周末还经常加班,确实有些不堪重负。”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对本地区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到目前为止,《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出台近20天。刘充介绍:“来自教育系统外的检查,精简超过三分之一;而来自教育系统内部的检查数量基本没有变化。算起来,减负感受总体不明显。”这几天,他依然在接待教学常规检查、家访记录检查和安全检查等检查组。
  不过,在刘充看来,部分检查项目具有合理性,比如对学生成长档案、学生体质监测及校园食品安全的检查。
  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黑龙江、四川、云南等省份也规定,不得开展未经同级党委审批报备的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活动。此外,四川提出,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中,能使用电子档的,不得要求提供纸质文档。云南限定,在一个工作年度内,同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开展频次不得多于两次。
  记者梳理发现,省级层面出台的减负清单大概都在18条左右,基本涵盖清理精简现有事项、相关报表填写工作、合理安排专项任务等内容。
  “要防止地市级、县区级的减负清单照搬照抄,依样画葫芦,上下一般粗。通过实地调研明确本地区不合理负担的具体事项有哪些,而哪些又是必要的教学要求,做好甄别。”陕西师范大学教授胡金木表示,“这些内容对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政策所产生的减负效果,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现。”
  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尚待明确
  此前,与教学无关的各种社会任务“进学校”成为新趋势。河南省新乡市某小学校长陈华明告诉记者,扶贫、禁毒、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都进入了学校,要求教师参加。“这些创建活动有准备不完的材料,填不完的表格,整不完的档案。”
  对此,多地针对不同类型活动作出具体减负规定。
  广西提出,开展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不得摊派参加志愿活动的指令性任务,不得硬性要求参与网上宣传投票等活动。海南表示,各乡镇、街道社区分配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中小学校有权予以拒绝。青海规定,针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类创建活动,由教育部门严格审核把关,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取消的一律取消。
  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明确提出要统筹规范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工作,不能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不能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直到现在,陈华明还是“没有勇气”拒绝非教学类活动进校园,“扶贫、禁毒、文明城市创建,到底哪些是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学校在何种情况下有自主决定权?”她说,保证学校安静的教学秩序,让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需要把项目内容明确地落在文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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