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直播带货应加强自律 主播代言不能只赚钱不担责

2020-12-11 13:29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直播带货应加强自律 主播代言不能只赚钱不担责
  行业观察
  作为主播代言,不能只赚钱不担责,直播行业到了全面反思与整改的阶段。
  据媒体报道,辛巴燕窝造假一事已经被广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作为与薇娅、李佳琦齐名的头部主播,辛巴燕窝造假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从最初职业打假人王海等质疑其燕窝造假,辛巴还一度扬言要反告对方,最终在确凿事实面前,只能选择认错,如今又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其“打脸”程度令旁人侧目。
  虽然此事处罚结果尚未出炉,但也给电商直播行业敲响了警钟:经过前期粗放式的发展,电商直播目前可谓“人人可播”。打开各大电商APP,无论什么样的店铺都在做直播,镜头前每个主播都说出差不多的话术:咱家商品价格多便宜、质量多好、大家错过这一轮就要调整为原价,在持续的主播话术轰炸下,也难免有不少消费者为之心动下单。
  然而,如今的主播究竟能够对所带货商品质量有多大程度的把关,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之前媒体采访几位头部主播,这些头部主播动辄一年三四百场直播,自诩过年都要抽时间直播。如此高频次的直播场次、一场至少十几个带货品类,哪怕是有所谓的供应链和品控团队,区区几十号人是否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对海量商品百分百完成质量把关程序?
  纵观电商直播发展历程,兴起不过两三年,无论是主播自身,还是进场的消费者及媒体,大多关注其相对较为新颖的带货方式,以及屡试不爽的价格牌。
  然而,电商直播必须符合其销售基本规律。其一,商品的价格与质量之间有一个基础平衡度,如果带货商品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除了早期商家与主播合作,更侧重于品牌营销而非收入外,更多时候还是希望能从中盈利,长期赔本赚吆喝的事情不可能持续。
  如果主播为了冲量,一味要求合作商家压低价格,难免会出现库存积压商品、线下或其他渠道滞销商品,甚至是高仿、假冒伪劣商品。
  如果这一畸形发展逻辑继续,直播带货的质量问题发生概率就会持续加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全国12315平台2020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其中,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直播带货的质量问题如果再不得以重视,恐怕会愈演愈烈。
  作为主播代言,不能只赚钱不担责,直播行业到了全面反思与整改的阶段。首先,主播必须强化自律,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避免因质量问题最终“惹”上法律责任。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该法条明确广告代言人代言虚假广告,将承担过错和无过错两种民事责任,也即代言商品如果造成消费者损害,无论主观是否明知或应知,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毕舸(财经评论人)(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