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对王玉柱涉嫌两罪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2月10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玉柱(正局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玉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玉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同一天生日”涉嫌违反慈善法 捐款者可申请退款 12-29
- 检察语言既要专业化也要通俗化 12-30
- 人民日报社论: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03-11
- 外交部:澳籍作家杨军涉嫌间谍犯罪被逮捕 08-28
- 湖北一落马官员:边收钱办事 边送钱买官 08-25
- 霍敏:找准工作切入点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03-11
- 让宪法永葆生命力——代表委员和干部群众热议宪法修改 03-10
- 北京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首次适用行为保全 06-17
- 广西浦北:检察官登门回访 案结事了助两村和睦 08-14
- 河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9.73%高票通过 02-01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