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检察机关对吕洪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2月9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吉林省高级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山市检察院向白山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洪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白山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洪民在担任松原市中级法院院长,吉林省高级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业务承揽、职务调整或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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