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分类实施7个月 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8840起
中新网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 于立霄)截至11月底,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52.74万家次,共发现问题1.79万家次,存在问题率为3.40%;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28840起。 12月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举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透露了以上数据。 自5月份以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连续启动六个阶段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强化举报线索摸排、利用视频探头进行非现场取证等手段,聚焦日常检查、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部门移转等各渠道反映的问题,加强对“混堆混放”“混投混扔”“混装混运”等“六混”违法形态的动态整治,督促企业和个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温天武介绍说,11月份,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六阶段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对居住小区、餐饮企业、宾馆旅馆、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问题高发场所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加强对混装混运违法行为执法力度。 11月份,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2818起。其中,对于群众举报强烈、影响恶劣的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共查处5起。 针对前期处罚过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采取“执法回头看”的方式,帮助指导企业和个人更好地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工作成果。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通过市属主要媒体对查处情况进行曝光,震慑违法行为,扩大警示效力。 同时,城管执法部门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健全“多位一体”协同推进机制,督促落实“管行业管分类”“不分类不收运”的工作要求,对于一些严重违法、屡教不改的企业,及时将相关信息移送行业管理部门。 温天武表示,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生活垃圾清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紧盯收运环节中无资质运输、混装混运、泄漏遗撒等突出问题,从紧盯问题线索、明晰办案流程、坚持综合治理、加强督导检查、突出警示曝光等方面,进一步以执法促管理,推动源头治理,有效遏制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的发生。(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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