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厅级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判6年半
新华社银川12月2日电(记者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宁夏政法部门原正厅级干部于霆受贿一案日前一审宣判,于霆受贿24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据此前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于霆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此次吴忠市中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9月,于霆在担任中卫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副书记,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兼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增加出租车指标、刑事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48.1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于霆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家属积极主动退缴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于霆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保障规范并举 构建良好执业环境 ——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解读两 05-01
- 65岁老汉猥亵儿童被“零口供”一审获刑2年 07-06
- 中国四艘海警舰船在钓鱼岛领海巡航 10月以来首次 10-0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12-02
- 涉案逾1亿,500余人受害,1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审结 04-02
- 湖北首例涉保护英烈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11-24
- 董开军:安徽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03-08
- 看“黄片儿”引冲动 大学生两次强奸同学获刑 09-10
- 焚烧废旧电路板污染大气 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01-07
- 杜洋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01-08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