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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娘结婚第二天不见踪影 折腾近7年结婚登记终于撤销(2)

2020-11-18 13:1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起诉未果,申请撤销错误婚姻登记无门,无奈之下,2020年1月3日,姚某对民政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结婚证》,法院受理后,以超过5年起诉期为由裁定不予立案。姚某不服,提起上诉,福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漫漫维权路,长达6年多,姚某的诉求始终未能得到实质性解决。
  主动作为
  调查核实厘清争议
  今年7月,姚某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向福州市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检察官初步审查认为,该案是冒名婚姻登记撤销引发的行政纠纷,法院裁判结果并无不当。如果只是简单地作出不予立案监督的决定,结果仍旧是“程序空转”,使当事人陷于诉累。
  “厘清争议焦点并积极推动化解,才能真正解决当事人的终身大事。”福建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收到福州市检察院呈报的该案相关情况后会商决定,按照福建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工作机制启动化解程序,将该案交闽侯县检察院办理,并由三级检察院组成办案组协同开展调查核实。
  “该案确实不属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法院裁判也无不当,监督难点明摆着。”闽侯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因涉嫌骗婚女子跨省作案,真实身份不明,相关事实难查清,调查核实工作有难度。
  “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找准切入点!”办案组决定重点围绕涉案婚姻是否冒名登记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约见姚某了解案情和诉讼过程,从法院、民政、公安等单位查询和调取案件相关材料。
  在调取的“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中,检察官发现,结婚登记材料上的合影照片中“莫某”与身份证上的莫某长相出入较大。经进一步联网查询,发现“莫某”在广西、浙江、山西、福建、安徽共有5次婚姻登记信息同时存续。
  办案组经研判,选择离该案最近的一次婚姻登记地山西省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工作迅速展开。办案组先后辗转山西太原、晋中两地市走访5个单位,查明“莫某”在山西省昔阳县的婚姻登记档案材料中的签名及照片与在闽侯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莫某”高度相似;在昔阳县,与“莫某”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子陈某告诉办案组,他也受骗并曾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查明“莫某”冒名在多地登记结婚骗取彩礼的关键事实。
  综合调查核实的情况,办案组认为,闽侯县民政局在真实莫某本人未到场情况下即办理结婚登记,缺乏合法要件。“虽然,该婚姻登记错误系由于全国联网查询信息化建设滞后及民政部门难以进行实质审查的客观条件所致,但对于现已查明客观存在且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婚姻登记错误,应予以纠正。”
  为此,9月1日,闽侯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重新审查姚某与“莫某”的婚姻登记程序及《结婚证》的颁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实缺少合法要件的应当撤销。
  公开听证
  多方推动化解难题
  为尽快促使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在厘清事实基础上,9月16日,闽侯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听取作为听证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法律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当事人的意见。
  听证会上,检察官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展示了案情、姚某维权情况,检察机关调查的关键事实和相关证据。在发表意见、举证质证后,大家一致认为,经检察机关充分调查核实,姚某与“莫某”的婚姻登记确有错误。
  那么,“民政局对错误登记行为是否有权主动撤销?”针对这一法律适用问题,高校法律专家从法学理论角度进行深度讨论,提供了权威的咨询参考意见。“在我们看来,由检察机关督促民政局依法撤销《结婚证》,这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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