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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笑气”怎样实现善用善治(2)

2020-11-18 13:08来源:法治日报浏览:手机版

  记者随即通过QQ申请进入一个与“气球”有关的群,发现里面谈论的都是与“笑气”有关的内容。网名为“k”的网友主动搭讪记者。
  k:一箱450(元)批发300(元),送两个道具,5箱起批发。
  记者:肯定是真的?能到北京么?
  k:保真,快递两三天到京。
  记者:怎么支付?哪里发货?
  k:支付宝付款,浙江发货……
  此时,k发来一张支付宝二维码截图。为打消记者的疑虑,k再次保证真的有货,而且能够顺利到达收货地。可见,即使打击力度再大,犯罪分子仍能利用网络监管漏洞实现线上交易。
  强化监管加强治理
  “笑气”最主要的用途是工业、医用,如果列入严格管制目录是否会影响工业生产、医用治疗?社会各界对“笑气”是否要列入严管的争议颇多。
  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行政法学院教授褚宸舸认为,既要严厉打击“笑气”的滥用,也要在强化监管的前提下,允许“笑气”规范合法地使用。特别是“笑气”在互联网上的违法买卖行为,需要加强整治。
  从事禁毒研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包涵告诉记者,目前,“笑气”并没有被作为毒品列入联合国公约,在《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中并没有包含“笑气”,联合国将“笑气”列为挥发性物质,与汽油、柴油、502胶水类似。因为“笑气”成瘾机理与毒品不同,2016年,英国针对“笑气”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了《精神活性物质法案》,以区别于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管理。传统毒品属于精神活性物质,不法分子在原有精神活性物质上修饰出其他物质,例如芬太尼作为母体可以衍生出500多种芬太尼,就属于新增精神活性物质。
  包涵告诉记者,“笑气”区别于毒品的管制原因是,一方面管制本身也有不同强度区别,例如硫酸可以在生产海洛因的时候使用,同时具有腐蚀性,既是易制毒化学品,也是危险化学品,所以根据物质危险的类型不一样,需要交叉管制。另外,“笑气”在工业、医疗、民用等方面用途广泛,管得太死很可能因噎废食,也会让正常使用手续更加繁杂,变成“防君子不防小人”。
  包涵认为,在管理上,一定要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实际执行过程中,通常终端用户和生产厂家的信息不能重合,正常生产“笑气”的规格都是大瓶,且需要大型制气设备,私下买到的8克“小钢瓶”大部分是不法分子分装分销的,所以一定要在“笑气”生产源头上加强监管。
  包涵建议加强预防宣传教育,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要让公众知道,以吸食“笑气”作为娱乐不仅有害而且违法,非法买卖危险化学品违反刑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见习记者 赵婕 记者 董凡超)(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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