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发力 多部新规发力金融消费者保护
新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实施在即,金融消费者保护将更加有法可依。近期发布的多部法律法规也就强化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等权益保护作出规定。与此同时,监管对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各类处罚“节奏”明显加快。 监管重拳出击的背后,是我国金融消费市场的行业乱象。数据显示,去年央行接到金融消费者投诉超6.3万笔,同比增长86.64%。业内指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发,与从业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消费者自身金融素养不高等因素有关。下一步,应从制度体系、行业监管、消费者教育等多方面加快补齐短板。 重拳严罚多部新规齐力“保护”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原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对银行、支付机构在信息安全等关键领域的经营行为划出多条红线,并配置相应罚则,解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的问题,使金融消费者保护更加有法可依、有据可依。业内指出,《办法》作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最重要的指导政策,标志着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迎来新局面。 实际上,近期发布的多部法律法规也就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规定。在信息保护方面,新发布的《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新设第六章“客户权益保护”,对个人信息保护等客户保护规范作出具体规定。此前,国家金标委和信安标委还通过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范》和《金融数据安全数据安全分级指南》等行业标准,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提出了相应要求。《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也被央行列入2020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财产安全方面,央行日前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析人士表示,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是央行在对支付机构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后,给支付行业上的第二道“保险”。 除了接连出台监管文件,监管对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各类处罚“节奏”也明显加快。近日,央行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对相关金融机构及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央行表示,一直高度重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乱象频仍去年投诉量增超八成 监管重拳出击的背后,是我国金融消费市场的行业乱象。业内专家指出,这与从业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消费者自身金融素养不高等因素有关。 央行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央行接到金融消费者投诉超6.3万笔,同比增长86.64%。金融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支付结算管理、银行卡、贷款、征信管理等方面,在全部投诉中的占比分别为33.15%、27.35%、5.84%、4.27%。另外,储蓄、人民币管理、个人金融信息等也成为金融消费者投诉的突出领域。 平安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宫尧表示,国内金融消费市场在过去几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数字金融的兴起提升了大众的金融服务可得性,丰富了金融产品的供给方式,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金融产品的专业性和复杂程度普遍较高、部分从业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消费者金融素养参差不齐等,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发。 这其中,从业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不足、内部控制不强等问题尤为突出。例如,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日前通报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情况。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全民都可借”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通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营销宣传、收费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开展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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