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高世宏涉嫌受贿、非法持有弹药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0月2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高世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世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世宏利用担任阿拉善盟财政局副局长,阿拉善左旗副旗长,额济纳旗委副书记、旗长、旗委书记,阿拉善盟委秘书长,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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