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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用法律护航花季(4)

2020-10-29 12:4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让孩子们知道他们能享受的权利有什么,权利的界限在哪儿。”方燕表示,而知晓一切权利的前提,是孩子们对法律要了解,普法宣传非常重要。 
  “一方面是宣传的问题,另外也涉及到一些配套制度建立的问题。”佟丽华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到家庭、学校、企业等多个主体,之所以设置比较长的过渡时间,就是让这些主体能够作好准备。” 
  “任重而道远,不是说法律一出台,顷刻间原来存在的所有问题就都消散了。”方燕说道,“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更好的法治保障,但是具体落地实施还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努力。后续实施中,如果发现不完善的地方,还得继续完善。” 
  宋英辉认为,确保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顺利实施,整个社会的理念首先应该进行转变,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将未成年人的身心都能健康成长作为目标履行职责。 
  “各部门的衔接联动机制要建立好,专业的人员要配备齐全,整个社会的支持体系要跟得上……真正把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地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宋英辉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规范和要求,但是可以看到,专业人员缺乏已经成为了当前最大的短板,无论是家庭教育领域,还是心理专业,亦或是监测评估方面的专业人员,都是非常匮乏的,这就需要政府加大投入。” 
  宋英辉特别强调了检察机关在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的作用。他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发挥好监督和推动作用,保证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能够落地。” 
  在朱良平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检察机关不仅要具体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监督未成年人刑罚的执行,进行或者参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还要结合案件办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的作用和空间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朱良平表示。 
  朱良平对记者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国家层面建立强制报告、国家监护等制度,这为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都必须积极贯彻落实。 
  “无锡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多项工作经验做法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被全面吸纳。”朱良平表示,仍要对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时摒弃与新法不符合的规定和做法,细化工作机制,与新修订的未保法保持一致的同时,加大推动落实力度。 
  “检察机关要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全面掌握、正确理解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职责。”朱良平告诉记者,“同时,检察机关也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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