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检察机关对赵杰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10月26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孙风娟)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黑龙江省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主任赵杰(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绥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绥化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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