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张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0月26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孙风娟)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政协原副主席张志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向兴安盟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志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兴安盟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志军利用担任锡林郭勒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煤炭局局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任锡林郭勒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期间,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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