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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财导演一出绑架大戏 妻子敲诈勒索新婚丈夫

2020-10-21 17: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漳州10月21日电(通讯员颜丽月 杨建山 王跃明)新婚的妻子突然被“绑架”,绑匪向其丈夫要25万元赎金,案发后该男子发现绑匪竟然就是自己的妻子!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陈某同妻子王某于今年年初登记结婚,一起在厦门务工生活,在他印象中两人从未争吵一直相敬如宾。6月下旬的一天,妻子王某告诉自己要去外地出差。隔天,陈某就收到了“绑匪”发来的索要赎金的恐吓微信。妻子王某的微信突然发来一条求救微信,陈某疑惑不解询问对方是何人,对方紧接着又发来一段恐吓文字:你妻子在我手上,想要她平安就准备25万元的赎金,今天下午三点转给我,否则就替她收尸。陈某吓坏了,多次拨打妻子的电话、微信语音视频等均被挂断,只能一边慌张筹措赎金,一边跟“绑匪”周旋,请求对方不要伤害自己的妻子。期间,“绑匪”不断催促陈某转钱,心系妻子安危的陈某多次请求对方让自己听听妻子的声音,对方还发来一段“不要管我,钱不要给对方”的语音,陈某确认就是王某的声音后更加心急如焚。
  转眼到了下午三点,陈某因无力筹措25万元的赎金,“绑匪”又威胁已经对王某动手,逼迫陈某快点交钱。迫于无奈,陈某选择了报警。警方迅速行动,于当晚在漳州市芗城区某宾馆抓获了“绑匪”,该“绑匪”不是别人,正是陈某心心念念的妻子王某。
  原来,王某因无力偿还债务,遂虚构了自己遭人绑架的事实,并以绑匪的身份通过微信向陈某发送威胁信息,以此要挟陈某索要25万元赎金。事实上王某并未遭受任何人的人身限制或伤害,该场闹剧也以王某被当场抓获收场。
  被告人王某虽未实际拿到钱款,但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他人钱财2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还未收到钱款即被民警抓获,系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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