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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责任强制险征求意见稿公布 免赔条款为何引热议?(3)

2020-10-19 13:47来源:澎湃新闻浏览:手机版

  对疫苗异常反应的补偿 
  除了疫苗质量问题,疫苗另一个被长期关注的话题是异常反应,在此次强制险规定设计中被列为了免赔情形首位。
  异常反应之所以被列为免赔,是因为《疫苗管理法》对此已确立了相关补偿制度。按照规定,如果合格疫苗在实施规范操作的情况下造成受种者的损害,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就属于疫苗异常反应,也即一种药品不良反应。
  异常反应的发生率很低。2018年中疾控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报告接种疫苗5.42亿剂次,报告异常反应15911例,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为2.94/10万剂次,在世卫组织发布的异常反应预期范围内。
  根据现有补偿制度,如果是一类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则由政府的预防接种经费解决,如果接种的是二类非免疫规划疫苗,则由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补偿。除此之外,《疫苗管理法》也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予以补偿。具体补偿范围、标准、程序由各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然而现实情况中,异常反应长期面临鉴定难、数额低、等待时间久等问题。
  前述免疫学专家指出,一方面,异常反应与疫苗本身、受种者体质及接种方式都有关,技术上难以准确区分。另一方面,鉴定的经验很少、窗口期短。为及时保障受种者出现异常反应后的权益,该专家建议简化鉴定程序,只要出现文献记载过的异常反应,就给予补偿。
  “这是政策落地的问题,现在法律已经出台了原则性规定,后续可以继续完善。”杜仪方表示,通过保险给予异常反应受种者补偿,是业界呼吁声较高的解决方式。不过她建议以此次疫苗责任强制险作为试点,确保推行顺利后,再逐渐覆盖异常反应。
  对于疫苗异常反应的鉴定,国家卫健委官网显示,将于今年加快研究论证,争取年内完成鉴定办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
  异常反应之外的另一种无过错不良反应为偶合发病。这是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疫苗后按其病程规律恰好发病,即仅在时间上巧合,却与疫苗本身无关,无论接种疫苗与否,疾病都要发生。
  “大家要明白一点,疫苗本身其实非常安全,所有不良反应的概率都非常低,这是大前提。”她说。
  毕竟时至今日,传染病仍在威胁着人类健康,而正是由于疫苗的出现,人类才得以拥有一道有效的免疫屏障,疫苗仍是人类对抗传染病的最有效措施,也因此需要更完善的监管和保障。
  澎湃新闻记者 温潇潇(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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