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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高校一把手监督难(2)

2020-10-19 13:32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手机版

  记者发现,通报的高校领导中,有7人已经退休。“本该享受退休之乐的他们,终究要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买单。”宋伟认为,这也表明了反腐没有休止符,无论是退休还是在岗,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惩。
  高校一把手腐败既有一般腐败的特性,又有其教育行业特点,多集中在基建后勤、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领域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务影响力,大兴安岭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学勇“侵吞巨额公款”,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窦晓光“擅权妄为,违规干预插手学校工程项目”,王键“纵容亲属插手学校工程建设,并伙同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今年以来发布的11份高校领导“双开”通报,多数都提到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从查处的案件可以发现,高校腐败既有一般腐败的特性,又有教育行业特点。”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高校腐败多集中在基建后勤、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领域。这些领域与社会关系比较密切,资源和权力都比较集中,问题也比较突出。
  王键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时,法院审理查明,王键主要在“承接工程项目、校企合作、医药器材经销、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随着高校扩招和国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国内高校的基建规模越来越大。一些高校领导与开发商、承建商互相利用,结成利益同盟,共同侵蚀学校基建项目费用。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肖剑平2015年任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期间,帮助通辽市政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承建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楼工程项目,2019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以转账汇款的方式送给肖剑平人民币30万元。
  高校教师入职、干部调整、职称评聘,这些权力基本上掌握在校领导手里,人事权也是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
  在内蒙古民族大学任职期间,肖剑平多次收受财物,为他人职务调整等提供帮助。比如,2010年中秋节前,时任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器乐教研室主任王某希望肖剑平为其职务提拔提供帮助,送给肖剑平10万元。2014年,王某参与竞聘该校处级干部,获肖剑平推荐,被聘任为校工会副主席。
  随着招生制度越来越健全,招生考试环节的腐败行为被有效遏制。“但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面试等环节,廉洁风险仍然存在。”重庆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陶举虎说。
  侵贪科研经费,也是高校常见的腐败行为。高校“蛀虫”从充值电话费,到重复报销车票,再到虚开发票、编造虚假账目——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可谓花样百出。“相比基建腐败,贪占科研经费具有更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宋伟认为。
  “高校‘一把手’问题易发多发,误导了学生的价值观,带坏了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了高校形象和教育事业。”庄德水表示。
  高校一把手问题频发,与高校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有关
  高校权力集中,资源富集,“一把手”往往在人权、事权、财权方面有着很大的话语权和支配权。庄德水分析,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一把手”很容易用行政权力谋取个人经济利益,面临着“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言堂”所带来的廉政风险。宋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由于高校内部具有相对独立性,高校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如果不能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就极易滥用权力从而导致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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