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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原副书记充当涉黑“保护伞”受审!广西公布扫黑除恶最新战果(3)

2020-10-16 14:00来源:平安广西网浏览:手机版

 

       5.黄华平,男,汉族,1981年6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0702198106015413,户籍地: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东场镇上寮村委上寮村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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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黄远强,男,汉族,绰号:矮三,1979年11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2826197911060018,户籍地:广西浦北县小江街道民兴路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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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黄琳皓,曾用名:黄远斌,男,汉族,1984年10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450722198410080012,户籍地:广西浦北县小江街道牡丹路28-3号。
       举报受理单位(来信来访地址):钦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北环西路8号)。
       举报电话:0777-2833382
       张警官:13877723820
       黄警官:18177777948
       最高七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七台机社区”涉恶团伙覆灭,七人获刑
       2020年10月13日下午,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七台机社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江某甲、许某某等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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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江某丙建立“和义盛”帮派,该帮派成员在防城区城区内交叉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后因江某丙被判刑该帮派随之解散。2019年12月,许某某新建立一个微信聊天群,原“和义盛”人员与五名未成年被告人等共20多名青年男子先后加入该群,并将该群命名为“七台机社区”,由江某甲、许某某组织管理,逐渐形成以江某甲、许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黄某丙、严某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此后,江某甲、许某某为争强斗狠,逞强立威,自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间,先后通过该群组织、纠集未成年人黄某甲、黄某乙、黄某丙、严某某、江某乙等人实施聚众斗殴1次、寻衅滋事6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被告人在集团外还伙同他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甲、许某某为了呈强斗狠、谋取非法影响,组织、指挥未成年人持械与其他帮派进行聚众斗殴,破坏公共秩序;又多次纠集未成年人随意殴打、追逐、拦截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了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江某甲、许某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是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五名未成年被告人在聚众斗殴中是从犯,在寻衅滋事犯罪中有些是主犯,有些是从犯。在案的被告人均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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