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聚焦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防住"病"、管住"嘴"(2)

2020-10-14 15:03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记者在基层调研发现,多头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带来职能分散交叉、工作衔接不畅、信息共享不足等问题。此外,部分基层执法能力不足,一些市县甚至未设立专职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等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修订草案要求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强化对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的全链条监督管理。为确保相关规定“长出牙齿”,修订草案还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等。
  修订草案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增加行刑衔接规定。国家建立由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的野生动物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查办督办制度。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发现违法事实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修订草案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食用和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非法捕捉、大规模灭杀、保管、处理、处置野生动物和非法提供我国特有的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增加处罚规定;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生动物保护大量工作在基层,涉及多个环节,因此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和建立联合协调机制非常重要。”湖南省怀化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张昊说,保护野生动物是一个长期过程,要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专家表示,当前涉野生动物遗传资源违法行为有所增加,相关资源,特别是我国特有的遗传资源十分宝贵,关系国家生态安全。此次明确法律保护只是第一步,未来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确保保护力度既实且硬。(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