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案发时刻——
庭审示证更加充分、有效
庭审中,VR技术工作人员配合法医讲解进行模拟演示。
虚拟现实技术作为人与计算机生成的虚拟环境交互的一种手段,被视为仅次于互联网的改变世界的重要技术。在庭审阶段辅助检察官针对涉及法医病理和案件现场分析等问题进行演示,为示证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遇到的问题】在传统刑事案件庭审阶段,公诉检察官举证示证主要通过口语表达,对部分客观证据会通过图片或视频方式展示。在此过程中,证据的大量信息停留在平面状态,需要人通过理解来整合信息。显然,不同的人因认知水平和关注点不同,会对同一事件产生不同认知,随着信息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这种偏差会越来越大。如何破解专业壁垒是保障案件证据确实充分清楚的关键点。
【技术特点】VR技术是一项整合性的技术,借由头戴式显示器,手持的操作设备,可以让使用者身临其境般地感受如同真实情况下的声音、图像等情景,并可与虚拟场景进行交互,让参与者融入模拟真实情况的环境中。
目前,此技术尚重在视觉的呈现,将原本平面化、抽象化的文字和图片转换为三维、立体、可动的图像,通过预先设定的情景进行演示,让侦查人员、检察官和法官可以亲自体验、了解案发现场情境,有助于厘清案情、理解证据。
【应用案例及效果】2017年10月,李某男报警称“女朋友李某女用刀扎自己心脏自杀”,后李某女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尸检证实,死者因“被单刃刺器刺破心脏及肝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某男直至庭审坚称死者为自杀身亡。因案发现场在家中,在案客观证据之间又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可以证明或排除自杀或他杀可能,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虽然,经法医鉴定人员综合证据分析认为,李某女的死亡不符合自伤特征,但该分析意见中的大量专业术语和概念阐述,让理解存在不小难度。如何将这些专业意见让非专业人士更好地理解,成为影响庭审能否成功的关键。
于是,北京市检察院运用VR技术,制作了按1∶1比例还原的电子化案发现场环境,加入了三维可视化的视角,以案件死者为核心制作了可交互的犯罪现场的虚拟仿真场景。在庭审中,法医以“有专门知识的人”身份出庭,借助VR技术,将专业化、抽象化的文字信息转变为可直观、可互动模拟的图像,向各诉讼参与人列举、演示分析了案件中的专业性证据,直观且准确地传达了案件证据与“死者系自杀”的冲突之处。法庭最终采纳了法医的专业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男有期徒刑十年。
【心得体会】在人身伤害类案件中,对案发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往往是公检法各方共同关注的重点。随着视频监控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很多场景下都能客观地“回到”案发。但在缺少客观证据的情况下,重回案发现场有点难度。此时,运用VR还原技术,通过采集犯罪现场的环境数据和案情中反映的犯罪情景,重现一个电子化现场,将原本平面化、抽象化的二维文字和图片转换为三维、立体、可动的图像,进行类似侦查实验性质的操作,让侦查人员、检察官和法官可以亲身体验、了解案发现场情境,最终达到信息展现精准无遗漏的效果,让举证、示证和质证更加充分、有效,契合了庭审实质化的内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