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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法官签字挪用案件执行款 这个书记员被严惩

2020-10-10 12:59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利用担任法院书记员的职务便利,采取伪造案件承办法官签名、冒用案件承办法官及相关领导内网账号、篡改案件领款审批手续、欺骗财务人员等手段,挪用案件执行款、执行费153万余元用于手机网络赌博……”2020年3月,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执行局聘任制书记员张帅,因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起,27岁的张帅身陷牢狱之中,用自己的青春和自由为错误的选择付出了沉重代价。
  此前,张帅因严重违法问题接受监察调查。经查,张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手段,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2019年8月,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网络赌博让他深陷泥潭
  “90后”的张帅家庭条件不错,作为家中独子,深受父母宠爱,妻子贤淑,两个儿子聪明可爱,生活十分幸福。2017年5月,张帅经劳务公司派遣至湛河区法院执行庭担任书记员,负责协助执行法官开展日常事务性工作。张帅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超市、房地产等行业,深知生活艰辛,刚刚入职法院时,他对这份工作十分珍惜。他曾身穿法院制服,胸戴天平法徽自豪地对亲戚朋友说:“我是一名法院工作人员”。
  事情变化起源于张帅经网友介绍注册了一个手机网络赌博账号。“刚开始赢了不少”,尝到甜头的张帅似乎看到了快速致富的捷径,下注金额越来越高,但好运并没有一直青睐他。“输了就继续充钱进去,想着翻本。”越挫越勇的张帅输光了二十多万积蓄后,开始千方百计向亲戚、朋友、同事去借,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但这些远远不够他用来翻赌本。
  “每天上班,都在盘算着怎么弄点钱。”沉迷其中的张帅始终坚信自己可以翻本。可借钱越来越不容易,也不是长久之计,急于“东山再起”的他打起了法院案件执行款的主意。
  模仿签字将执行款“借”入个人账户
  2019年3月,该区某建筑模具租赁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7500元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抱着“借出来用用、翻了本再还上”的想法,张帅踏出了违法的第一步。
  “挪用公款之前,思想上也有过斗争,知道这么做是违法的,最后诱惑战胜了理智。”张帅先根据卷宗信息制作了一套案件领款审批表,模仿案件承办法官的笔迹签字同意,再附上伪造落款是申请领款人名字的收条、申请领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张帅自己的银行卡复印件,用“完备的手续”骗取了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在送去财务室之前,张帅再把申请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换成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又重新写了一张落款为本人名字的收到条。将更换过的审批材料送给财务室,又谎称“申请领款人在外地,着急用钱,先把款项打到我的卡内,由我给他转过去。” 就这样,一笔案件执行款“顺利”地转入了张帅的个人账户。
  “第一次挪用公款后,心里十分忐忑。”张帅细细观察了几日,发现风平浪静后,他暗自庆幸,胆子也慢慢大了起来。
  故技重施应转入国库的钱进了个人账户
  第一次挪用公款成功后,张帅立即把钱转到网络赌博中,短短几天就输得精光。但是,“赢了想再赢,输了想翻本”的心理,加上无人监管,怂恿他在犯罪道路上越行越远。
  为了挪用更多资金,张帅可谓是煞费苦心。2019年4月,有一笔20万元的案件执行款在领款时,需要走网络和线下两个流程进行审批,比第一次挪用公款的审批程序要麻烦得多,但张帅决定铤而走险。他盗用案件承办法官、主管领导的内网账号、密码,将申请领款人姓名、申请领款人银行账号等填写成自己的信息进行网上登记,自己审核批准,又偷偷使用案款发放登记员的电脑进行登记备案,走完网上审批程序。再用第一次挪用公款时的手法伪造一套线下审批材料,20万的案件执行款就这样到了张帅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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