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中国船员总量超过140万人,位居世界第一,仅每年外派海员就超过14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海事司法如何更好地保障船员合法权益?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0年9月29日起施行。 根据司法解释,对于船员劳动合同纠纷,如果与船员登船、在船工作、离船遣返无关,即争议不涉及船舶优先权问题的,告知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按“先裁后审”“一裁两审”的法定程序处理。而对于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因不属于劳动争议,依照司法解释,仍由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受理。
关于船员仅请求确认船舶优先权未请求扣押船舶的请求,司法解释规定,海事法院对船员不要求扣押船舶、仅请求确认船舶优先权的申请,应予支持。同时作出规定,船员所要求的期限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以一年为限。 (责任编辑:刘晓方) |
- 上一篇:徐长元及其家族涉黑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 下一篇:没有了
- 套取侵吞公款超千万元 安徽省地矿局原局长李从文受审 01-31
- 滥用职权、贪污受贿 这个正厅级官员被公开开庭审理 05-12
- 移动微法院启动全国试点推广 12省区市法院将全面普及 03-23
-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05-31
- 关系不睦摩擦再起?希腊、土耳其舰船海上碰撞 05-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领域 中国有信心有能力应对任何挑战 04-08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月24日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 08-24
-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卢恩光行贿、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 10-31
- 最高法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含徐玉玉案 11-20
- 广东高院出台实施意见为促进民营经济提供司法保障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