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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 六旬“村霸”被判刑

2020-09-17 19:2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宜宾9月16日电(通讯员李旭东 王维)9月15日,经四川省筠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芹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今年68岁的张某芹,常年横行乡里,多次借故生非,滋事扰民,村民曾联名请愿,要求严惩“村霸”张某芹。经查:2017年3月19日,张某芹与村民张某全等人一同在银行领取村组的集体资金时,强行将集体资金中的一万元据为己有,拒不归还;2018年11月24日,张某芹因村组未满足其在修建便民路中的无理要求,强行阻碍施工,并用锄头和铁锤分别对被害人胡某兰(案发时70周岁)和张某(三级残疾)实施殴打;2019年4月48日,张某芹与邻居因土地问题发生纠纷,胡某连(案发时71周岁)上前劝解,张某芹使用锄头对其实施殴打。 
  此外,张某芹还因其他危害村民的恶劣行为,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芹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借故生非、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造成恶劣影响,妨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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