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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一人分饰四角 骗取三男子钱财百余万元

2020-09-15 19:1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南宁9月15日电(通讯员何家银 黄振艺)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芬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马某芬退赔被害人梁某经济损失44万余元,退赔被害人陆某良经济损失28万余元,退赔被害人邓某信经济损失29万余万。
  2017年4月份,马某芬以梁某介绍朋友为由,虚构“黎芷君”的身份,并以自己使用的账号为“yoyottwai”的微信冒充“黎芷君”,先后虚构加油、修车、做生意、出国旅游、父亲病重、办理遗产继承等五花八门理由诈骗梁某财物44万余元。 2017年11月份,马某芬使用自己的账户为“ttwai29901”的微信与陆某良联系,后借与陆某良发展暧昧关系之机,先后虚构其在广东省佛山市投资酒店需要钱、身体不舒服需要住院治疗、酒店经营不善、酒店附近鱼塘的鱼死需要赔偿、农庄租地资金不够等奇葩理由诈骗陆某良财物28万余元。直到最后,陆某良也未曾见过“女朋友”马某芬。
  2017年年底左右,马某芬又故伎重演,以邓某信介绍女朋友为由,以自己使用的账号“nororo3301”的微信冒充“谭敏婷”身份,并使用自己的微信号与冒充“谭敏婷”微信号互相合作,先后虚构生病住院、姐姐的小孩生病、办理房产手续、被放高利贷的追债、父亲去世需要出国办理遗产手续等理由诈骗邓某信财物29727元。
  经查,2017年期间,马某芬以介绍朋友、发展情侣关系为诱饵,通过虚构事实、隐患真相及虚构身份的方法,先后多次诈骗被害人梁某、邓某信、陆某良的财物累计100万余元。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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