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回应"彩礼不超1万":因地制宜,非强制(2)
为了遏制高价彩礼、实现文明办喜事,民政部在今年5月已发布《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如今,已有不少地方开始明文推行婚俗改革。2018年,浙江温州平阳县就下发了《婚事新办实施细则》,要求非亲人员随礼不准超过300元、婚宴白酒不超500元/瓶,其他酒水不超300元/瓶,香烟不超过60元/包,婚庆费用不超过1.5万元/场。 今年7月,福建省泉州南安新镇园内村也发布了《村规民约》:倡导红事标准单方办理不超过15桌,双方合办不超过25桌,每桌标准不超过800元;婚事礼金亲属不超过600元,一般亲邻好友不超过200元;严禁索要天价彩礼,结婚彩礼倡导10万元以下…… 法律视角 收高价彩礼违法吗? 一份彩礼能否真的成为女方缔结婚姻时的底气?实际上,即将在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第1042条已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结婚索取财物。”那么,彩礼钱是否还能合理收取?份子钱又该划归夫妻中的哪一方? “《民法典》规定的是禁止以结婚名义勒索财物,彩礼钱不属于这一范畴。”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庞九林告诉记者,严格意义上,彩礼属于男方在自愿基础上赠予女方的聘金,因此不算强制索取的财物。“只要女方同意,彩礼钱是可给可不给的。”尽管彩礼属于赠予形式的聘金,但如果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以高价彩礼威胁男方,并因对方出不起彩礼钱,违背女方意愿禁止女方和男方成婚,那么这在法律上就属于干涉婚姻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 庞九林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哪怕夫妻双方离婚,男方也无权要求女方归还彩礼钱,且如果高额的彩礼钱系男方举债而来,那么这笔债务也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女方在婚后理论上也无需偿还这笔债务。“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情况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这笔欠债。”因此,收一定金额的彩礼并无不妥,但收巨额彩礼,实际也是在增加女儿婚后的负担。 此外,对于婚宴上收取的份子钱最终归属问题,庞九林表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主要取决于婚宴由谁操办,那么份子钱最后就应该归谁所有。“无论是彩礼还是份子钱,都不应成为敛财的工具,在数量上应该遵循适度原则,量入为出。”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特约记者 杨雨奇(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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