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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逸浩决定逮捕

2020-09-09 18:5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9月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逸浩(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逸浩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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