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意见: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2)
法律责任章节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的规定,未履行学前教育管理和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领导责任、建设责任、擅自举办、机构责任、逐利责任、人员责任、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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