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对何伟青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9月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何伟青(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何伟青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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