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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70套升级“电子眼”昨起上岗

2020-09-02 10:25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为提高对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查看手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
  北京570套升级电子眼昨起上岗

北京570套升级“电子眼”昨起上岗

在三环的天桥上,记者抓拍到一辆出租车司机没系安全带。 记者 赵加琪 摄

  9月1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增加非现场执法种类,570余套“电子警察”将针对驾驶时接打查看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电子警察”升级首日探访发现,仍有一部分驾驶员未按规定驾驶,还有驾驶员在驾驶中使用手机时,发现记者拍摄后马上放下手机。
  升级
  电子警察可抓拍开车接打电话等
  由于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不强,驾车时因不系安全带、接打查看手机而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提高对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查看手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北京交管部门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拓展执法监测设备功能,对570余套“电子警察”增加了抓拍不系安全带和接打查看手机两种违法行为。
  记者查阅公布的“电子警察”列表发现,这些设备分布在全市高速路、快速路、主干道以及部分支次干道,将从正面拍摄车辆的行驶情况,形成执法证据。而这些“电子警察”拍下的违法行为需经人工再次审核确认后,才能将符合规定的违法数据录入系统,并通过短信等渠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按期接受处罚。
  升级后的“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图片显示,图片上不仅能够清晰看到车牌号,还能看到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没有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另一组图片则显示驾驶员在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也被电子眼拍摄了下来。记者发现,这些抓拍照片清晰度很高,驾驶员的体貌特征和着装细节均能体现,甚至能清楚看到驾驶员是否佩戴口罩。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将被处以50元罚款处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处罚,并记2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并记2分。
  此外,据交管部门介绍,目前全市“电子警察”已经实现对不系安全带、接打查看手机、闯红灯、超速、违停、违反禁限行、占用专用车道、外埠车未办进京证、违法鸣笛等20多种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从9月1日起,经人工审核后的违法图片将先后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也将收到短信等提醒,驾驶员可选择通过线上渠道处理,也可以到线下的执法站接受处理。
  探访
  三环路半小时20名司机用手机
  9月1日下午3时许,记者站在东三环北路与姚家园路交叉路口处的过街天桥上对东三环主路上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了拍摄与观察。
  在记者拍摄的30分钟内,其中三环主路北向南方向车流量较大,绝大部分司机在驾驶中都能够遵守交通法规;南向北方向由于太阳光的照射,前车窗反光,肉眼未能清晰观察到车内情况。
  记者粗略统计发现,30分钟内约有20位车主手里拿有手机,其中大部分是在看手机,少部分贴在耳边打电话,有近10位司机或副驾驶位乘客未系安全带。
  记者发现,一名驾驶黑色奥迪汽车的中年男性左手食指和中指夹着香烟并靠在驾驶盘上,右手拿着手机贴近耳朵打电话。
  此外,或许由于不熟悉道路、依赖导航软件,还有部分司机一边拿着手机查看、一边看前路。一辆SUV的司机反复多次低头查看手机。
  除了驾车使用手机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问题,记者发现还有不少车主手拿香烟,胳膊伸出窗外,稍有不慎便可能与相邻车道的车辆发生碰擦。
  值得一提的是,有不少车主看到了站在天桥上的记者手持拍摄,在临近时会立即放下手机。(记者 赵加琪)
  新闻内存
  驾车小恶习酿成大恶果
  虽然一直以来“驾车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查看手机”等都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司机认为这只是个人的驾驶习惯,并未真正重视起来。日前,北京交管部门就披露了这样两起事故案例。
  2018年4月5日6时30分,刘某某驾驶“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内乘温某某、魏某某等人)由南向北行至房山区京港澳高速公路进京方向30公里300米处时,车辆左后轮爆胎致使车辆失控,温某某被甩出后,车辆与隔离护栏相撞后向左侧翻,造成温某某死亡,魏某某等受伤,车辆损坏。
  民警介绍,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使驾驶人及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甚至将驾乘人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据实验数据显示,即使车速只有20km/h,不系安全带也会有致命危险。如果车速为20km/h时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头部受到最大冲击力为110公斤,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胸部受到的冲击力为55公斤。如果车辆达到40km/h,不系安全带时两车相撞的冲击力,相当于从6米高空坠地。
  2018年3月26日,在朝阳区首都机场附近,程某驾驶小客车由西向北行驶时,适遇荣某某由西向北步行通过路口,小客车左前侧与荣某某身体接触,致荣某某倒地受伤,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中民警发现,程某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且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交管部门表示,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并通过缓冲作用吸收大量动能,极大减轻驾乘人员在碰撞中的受伤害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因此,无论是开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均应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带。
  同时,开车时要求驾驶员保持注意力集中,如果在驾车过程中拨打接听电话,查看信息,刷微博,注意力分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记者 赵加琪 实习生 李诗梦 姜凡)(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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