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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大幕将启,公开征求意见(2)

2020-08-31 10:03来源:工人日报浏览:手机版

  对于改革前医保个人账户已经积累的资金,有专家解释道,这部分钱不变,仍归个人所有,在使用上,原来执行什么政策,还执行什么政策。“改革也绝不是个人账户存废的问题,个人账户将继续保留,只是调整了计入办法。”
  改革后,就当期新划入个人账户的钱将减少,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认为,这是将个人账户的部分资金置换为门诊费用共济保障机制,如此一来,门诊费用的保障就不限于个人账户的资金,保障能力和水平将得以明显提高。
  家庭可共用个人账户资金,促进健康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拓宽。
  《征求意见稿》提出,个人账户既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尤为突破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将来也可以走职工个人账户支付。
  截至2019年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达8426亿元。一些参保人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甚至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参保人个人账户套现等违规现象。
  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在上述专家看来,这将有利于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门诊及药店费用支出的规范化程度。
  过去,由于个人账户的保障功能较弱,参保人就医时更倾向于使用统筹基金,这导致职工医保住院率过高。王震认为,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后,原先因为没有门诊统筹而发生的过度住院将减下来。
  此外,大多数常见病、多发病门诊负担虽不重,但门诊费用不能报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就医行为,特别是部分低收入群体在疾病较轻时往往因费用不报销而不去就医,进而延误治疗。
  “在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过程中,将逐步推动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就医、按人头付费等,有助于激励基层医生开展健康管理和慢病管理。”王宗凡说,其意义不仅在于提供更好更公平的门诊保障,还在于为医疗保险促进健康管理打开了一扇关键之门。(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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