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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类平台单次求助金额不超50万(2)

2020-08-19 11:49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此外,近年来发生过多起个人求助筹款完成后,所筹款项用于大病治疗之后、仍有剩余的事例。自律公约升级版回应社会关注,对于受助人接受赠与的救助金,在用于大病治疗等用途后仍有剩余的,明确其处理方式为按原路退还赠与人,并应当在前期发起人在平台发起求助时即以协议进行约定。发起人、求助人如果拟将剩余款项捐赠相关慈善组织等用途的,应当通过公示的形式征求赠与人意见。
  虚假筹款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自律公约升级版对平台接受投诉、举报进行了完善。要求平台增加接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响应速度,及时采取有效应对举措。
  其中规定:平台应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设置多种举报方式,平台应当设置并向社会公开多种投诉、举报方式,包括在个人大病求助信息页面提供“在线举报”功能,开通举报邮箱及电话等,方便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快捷举报。
  对平台来说,平台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平台接到有效举报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与相关方沟通核实情况。根据情况,适时冻结相关项目的筹款通道并在页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如经查实求助人、发起人发布的信息虚假或所筹款项未用于治疗或指定目的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行为,平台应当在求助人、发起人退还款项后开通退款通道,并根据有关协议的约定追究发起人、求助人等的相应法律责任。
  文/本报记者 温婧
  统筹/余美英(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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