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察机关对李繁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8月13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孙风娟)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原主任李繁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保定市检察院向保定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繁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保定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繁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冯振东决定逮捕 12-03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洪顺决定逮捕 07-31
- 电动滑板车不能代步上路,出意外后谁负责? 08-15
- 山西闻喜"盗墓黑帮"案宣判:5人被判无期以上刑罚 02-11
- 校车核载8人实载17人无资质驾驶员被起诉 06-25
- 非洲留学生:期待习近平主席访问谱写中非友好新篇章 07-19
- 科威特展出阿拉伯画家访华采风作品 12-04
-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发生6.9级地震 11-19
- “扫黄打非”办公布2017年十大案件 01-08
- 湖南郴州:5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56件 09-13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