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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保护女顾客免遭下药的店家学什么

2020-07-17 09:2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普通群众如何发力?前有“西城大爷”“朝阳群众”,今有妥善应对“女顾客遭男伴下药”的善良店家。
  7月16日中国新闻网报道,15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出《警情通报》,称“女顾客遭男伴下药”一案中的嫌疑男子赵某涉嫌强奸,已被警方刑拘。通报中,警方还表示,在加大治安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见义智为,对该案中挺身而出、密切协作,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餐厅员工表示赞赏,感谢他们为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作出的努力。
  “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是警方通报中很容易被忽略、但又很有新意的表述。如何做到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笔者以为,是这一事件中更值得反思总结、值得大力弘扬的重要问题。
  首先,见义勇为的思想前提,是义所当为的道德担当。见义勇为的积极意义,本无需赘言,但现实中也有骨感的一面,遇到别人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明哲保身、袖手旁观的有之,闭目塞听、赶紧走开的亦有之。为什么会这样?说到底还是道德担当的缺失。网友对餐厅员工和店主保护女顾客免遭男伴下药侵害的行为给予广泛热烈的赞扬,就是对人性冷漠的贬斥,对道德担当的欢迎。思想是行动的指引,鼓励和弘扬见义勇为,首先要在全社会建立积极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道德共识。因此,学习涉事餐厅员工,首先就应学习他们自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道德担当。
  其次,更要学习涉事餐厅员工的见义智为。见义勇为要想实现最好的效果,就不能只考虑“路见不平一声吼”,更不能莽撞行事。日前有媒体报道,不会水的人去救溺水的人,结果连自己也一并丧命,这就不是“智为”。缺乏“智为”的“勇为”,有可能好心反倒办了坏事,没有达到救人的目的,也有可能只是一时坏了心怀不轨之人的“好事”,并没能达到阻止犯罪发生的目的,更难以实现让不法分子受到法律追究的目的。现实中,这样的情况,都有。
  如何见义智为?本案中餐厅员工的做法,很值得圈点。比如,据警情通报和媒体相关报道,店员看到赵某下药后,一直站在旁边,看到女子想喝水的时候,以帮忙续杯为由将水杯撤掉,并收到后厨作为证据保留。店内监控视频,清楚拍到了赵某“下药”的全过程。餐厅员工将“下药”之事告知朱某后,该店店长出于对她安危的顾虑,还安排店员“暗中保护”了一段路,确保她安全后才离开。
  涉事员工的做法“智”在何处?简单来说,一是冷静理性。不但妥善保护了女顾客,而且没有惊动心怀歹意的不法分子,为女顾客举报、为警方介入留出了余地。二是有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要锁定不法,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店家不但巧妙留下了犯罪的直接物证,而且更有店内视频为证。如此周全,堪称见义智为的标杆。
  既要见义勇为,也要见义智为,这应是本案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希望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倡导勇为时,重点宣传见义智为,提高群众见义智为的法律智识,推动社会上涌现出更多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朝阳群众”,如此,才能让不法念头不敢妄生妄动,才能让不法行为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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