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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能人”现形记(2)

2020-07-16 17:33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11月,高某给赵某打电话说指标已经出来了,让他放心,司某又接过电话对他说,建学校的事情也在协调,需要10万元买字画送礼,要赵某先垫付10万元,这个钱10天后就会给他。紧接着高某就发来卡号,赵某赶紧把10万元转了过去。
  又过了几天,司某说赵某女儿填的表已经盖了7个部门的公章,还差1个,让他不要着急。赵某想这是正常程序,也没有起疑心,但后来当他又问起建学校和女儿工作的事时,司某却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人,他才意识到被骗了。
  自称要去某市当市长
  2017年10月以来,司某采取同样方式,以承诺安排军区后勤维修工作为由,骗取秦某现金5万元。后又承诺给秦某工程项目,让秦某向妻子马某的账户转账3万元。
  2017年7月的一天,秦某去高某家,当时司某就在高某家中住着,高某向他介绍了司某,说司某是河南省一名副厅级干部,认识很多领导,准备和高某在新郑市建设养老度假村,后来他们就经常一起吃饭。
  2017年8月的一天,司某给秦某打电话,说有个部队后勤维修的工程给他干,现在需要5万元找领导协调,他就在银行取出5万元给了司某。
  2018年9月21日,秦某和司某在一起吃饭,司某说他要去某市当市长了,又说其妻子在台湾急需3万元,司某给他写了一个银行账号,秦某让朋友通过手机银行转过去了3万元。司某还说,自己有朝一日当上省长助理,到时给他分几百万。
  后来秦某发现司某什么事也没办成,就给他打电话,却发现电话打不通,自己上当受骗了。
  百般辩解也难逃法网
  因涉嫌犯诈骗罪,司某于2019年7月26日由新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经查,司某是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某村一普通村民,并非什么副厅级干部。
  2019年11月18日,经新郑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司某百般辩解,称其拿被害人的钱是借,不是骗。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提供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均证实被告人司某以“省某厅副厅级干部”的身份出现在多个场合,谎称认识很多领导,虚构自己的身份,以协调工程项目、安排工作等为由,实施诈骗行为。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受案登记表等证据之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证实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诈骗事实,故对司某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2020年1月17日,新郑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责令被告人司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退赔被害人侯某损失人民币69.5万元、被害人赵某损失人民币30万元、被害人秦某损失人民币8万元。
  宣判后,司某不服,提出上诉。
  2020年3月30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理,认为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司某提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近日,该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立新 赵利君 樊思博)(责任编辑 :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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