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宣判一起“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新华社沈阳7月15日电(记者李铮、于也童)以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逼迫大货车车主缴纳高额费用,并组织“地下执法队”肆无忌惮地对未交管理费的大货车进行围追、拦截、抢车……涉及案件200余起、被害人136名、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近日,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历时两年多侦破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辽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已全部宣判完毕。首要分子刘某某(沈阳市辽中区人)及其主要成员共27人分别被判处2年3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4月12日,沈阳市公安局驻辽中区扫黑除恶督导工作队获取重要线索:鞍山市台安县添赢汽车贷款销售服务中心对挂靠其公司的大货车车主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非法收取高额管理费。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2018年6月,专案组先后将主犯卜某某(女,沈阳市辽中区人)及该公司相关人员抓获,并通过对公司账目及相关资料的梳理分析,获取了大量犯罪证据材料。在查清该组织成员的活动轨迹后,其他主要成员也先后落网。 经查,该组织结构紧密、人员固定、人数众多,并以暴力、软暴力等形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截至案发,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办企业8家,通过“地下执法队”抓车等手段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经审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全部涉案人员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3月11日,专案组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至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 目前,该案共涉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案件200余起,构成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4个罪名。5月29日,该案已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进行一审宣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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