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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条款频“变脸” 用户追得“团团转”(2)

2020-07-09 12:49来源: 工人日报浏览:手机版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同时,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APP单方面做出的变更,对用户不能直接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用户同意,不能直接强制要求先前的用户直接适用,应当按照旧规让用户有权选择。”王雨琦说。
  此外,电子商务法第34条也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7日予以公示。
  “中途擅自修改或者停止服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涉嫌欺诈。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要求平台退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雨琦说,“商家不能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裁判者。”
  记者发现,部分APP运营者在单方面修改规则时,理由往往都是“创新”“升级”等。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其实是打着幌子在割消费者的“韭菜”。事实上,商家不管是做广告营销,还是完善系统,前提都要遵守法律规定,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商业模式要健康发展必须尊重用户
  根据媒体报道,于2017年11月上线的主打情侣社交的“爱情银行”APP,曾因突然擅自修改签到规则,使不少用户无法登陆甚至被封号,引发多人投诉。2019年3月起,对这款APP的投诉多次位列“黑猫投诉榜”榜单前列。目前,平台被监管部门强制要求关停下架,全面整改。
  6月2日,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迎来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被告爱奇艺平台存在“单方变更合同条款”、损害黄金VIP会员的提前观剧权益的行为,判决其需向原告吴声威提供其原享有的黄金VIP权益15天,并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
  “3元一集的点播费虽然不多,但消费者的较真儿也反映出民众维权意识正不断加强。”王雨琦告诉记者,“不过这仍是个案,原告吴声威本身职业就是律师,若非如此,则可能和大多数普通消费者一样,很难有精力和能力,让维权最终‘胳膊拧过大腿’。”
  梳理网络投诉平台,记者发现,很多消费者对APP擅改规则的投诉大多涉及金额都不大,有的几百元,有的只有几十元甚至是十几元。这期间,消费者很可能在发泄不满情绪后,因价值“微小”,不愿再继续浪费时间与商家“死磕”。
  “一般面对同一侵权问题的消费者都呈群体性,所以通过各投诉平台发起联名投诉是解决方法之一。”王雨琦表示,可以尝试进行集体诉讼,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不断规范APP的市场运营秩序。
  “不过从根本上讲,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要商家守法、诚信经营,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终究要建立在遵循法律和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的基础上。没有信誉的平台,最终会透支自己积累的信誉。”王雨琦说。(记者 柳姗姗)(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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