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希望豫章书院案成为排查整治契机
7月7日,备受关注的江西豫章书院案一审宣判,书院理事长吴军豹、校长任伟强等5名被告人均被法院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除1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余4人获刑十一个月至二年零十个月不等(7月7日澎湃新闻)。 判决一出,网民的记忆瞬间被拉回至三年前。对外宣称能够“戒网瘾”“治疗问题少年”的豫章书院,全称是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2017年大量媒体报道称,豫章书院存在严重体罚、暴力殴打学员现象,学员经常被关“小黑屋”,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迅速引发网络热议。不久后学校申请停办,一些学员陆续向警方报案,豫章书院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 刑法第238条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这应该也是这次法院的判决依据。 对此,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媒体表示可能会上诉。这不影响这次判决的警示意义:这些所谓矫正类学校非法剥夺学员人身自由是绝对不允许的,尤其多数还是未成年人。笔者认为,要杜绝这种现象,仅仅有法律出手是不够的。 2017年豫章书院被媒体聚焦,被立案调查后,同类机构并未因此有所收敛。2019年《南风窗》杂志曝光,成都嘉年华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问题少年矫正机构)里等级森严,异化人性,学生在这里遭受体罚和虐待。就在今年,红星新闻还报道,大爱无疆“游学营”机构对抑郁症学员进行殴打、强制停药。 为什么这些所谓的矫正教育机构能够如此肆无忌惮? 巨大的收益是重要原因。在媒体的报道中,这类帮助青少年矫正“坏习惯”的学校,收费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而投入的师资成本极低。很多家长逃避教育责任,发现孩子难以管教时,宁愿花钱“请人”帮忙。而家长对“不听话”的孩子又极为不信任,即使孩子告知他们受到了虐待,也不相信,变相助长了这类学校体罚孩子的气焰。 监管不力也难逃干系。在检察机关对豫章书院的起诉书中,吴军豹、任伟强等人被指控,明知其学校不具备心理学教育和心理治疗的资质,仍违反办学许可规定,擅自对该校新生施行有关心理治疗、精神障碍治疗活动的所谓“森田疗法”,在学校设置小黑屋,关学生禁闭。成都嘉年华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最初被举报,并未被发现异常,直到学员再向当地信访局举报其注册信息是“健身服务公司”,嘉年华才因违规经营,被当地教育部门勒令停止办学。 没有办学资质能够办学、不具备心理治疗资质就敢大胆开课,非要等到学生举报或者学校停办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其中疏忽和被动让监管作用大打折扣。 希望豫章书院案能成为对这些矫正机构进行依法排查、治理和整顿的契机。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坚决整改或取缔。同时也应明确,这类机构的准入门槛在哪?需要获得哪些资质?监管部门是谁?对待赋予正规学校教师以教育惩戒权,我们尚且慎之又慎,对这些校外打着“教育”未成年人旗号运营的机构,更不该放松。(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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