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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武汉段及汉江武汉段1日起实施十年禁捕

2020-07-01 21:19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从今年7月1日零时起,武汉对长江武汉段及汉江武汉段实施十年常年禁捕。
  根据武汉市政府近日发布的通告,长江武汉段禁捕范围为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武汉段禁捕范围为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禁捕时间为十年,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禁捕期间,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据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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