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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医店里的贩婴交易:欠下赌债 狠心父母卖儿换钱

2020-07-01 21:1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龙岩7月1日电(通讯员陈军 凌丽蓉)在街道边上的牙医店内,几个人围着包裹里两个多月的男孩仔细观看,孩子的父亲在拿到黑袋子里的钱后,将孩子交给对方,原来这是一场暗地里的非法交易。日前,经福建省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拐卖儿童的买卖双方、介绍人等六人,均被定罪判刑。
  欠下赌债 狠心父亲卖儿换钱
  “林老弟,之前你让我留意买孩子的人有消息了,安溪那边有对夫妻无法生育,你看你们要不要见面商量下?”詹某确认了林某的意思后,从中牵线约好双方在詹某的牙医店内见面。
  不务正业的林某家庭经济本就困难,又因赌博、花钱大手大脚,欠下了许多债务。2016年初,已育有一女的妻子张某再次怀孕生下儿子,无力抚养的林某便萌生了将亲生儿子卖掉换钱的念头。
  不舍的张某在丈夫的多次劝说下沉默了,于是林某多次联系詹某,请他帮忙寻找有意“领养”孩子的买家。
  将儿卖掉 事情败露相继被抓
  介绍人詹某将此事放在心上,想起苏某乙曾提过婚后十多年未能生育、愿意收养孩子的陈某、苏某甲夫妇,便搭桥牵线,由詹某联系林某、张某夫妇,苏某乙联系陈某、苏某甲夫妇,约定2016年4月双方到詹某的牙医店见面。
  两次见面后,林某夫妇以10.8万元的价格将儿子卖给陈某、苏某甲夫妇,并将出生医学证明和接种记录本交给对方,詹某获得双方好处费共2300元。
  林某的妻子张某于2018年8月20日被民警抓获;次日,詹某、陈某、苏某甲、苏某乙相继被抓。2019年9月,躲到国外的林某在家属劝说下,回国投案自首。
  法院判决 涉案人员悉数获刑
  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张某、詹某犯拐卖儿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两千至五千元不等刑罚;陈某、苏某甲因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苏某乙因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张某、詹某伙同他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拐卖儿童一名,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林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张某、詹某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可以减轻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詹某自愿缴纳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陈某、苏某甲、苏某乙收买被拐卖儿童一名,其行为均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陈某、苏某甲收买被拐卖儿童后,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可以从轻处罚;三人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三人犯罪情节较轻,并有一定悔罪表现,根据安溪县司法局出具被告人陈某、苏某甲、苏某乙可以使用社区矫正的意见,遂作出上诉判决。
  联合协调 妥善处置被拐卖儿童
  由于亲生母亲张某须独自抚养女儿,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于2018年8月22日与陈某、苏某甲签订《送养协议书》,约定张某将儿子交由陈某、苏某甲收养。
  承办检察官受理此案后,密切关注孩子的抚育问题,多次走访孩子养父母家和邻里,发现孩子在养父母家得到了很好的照顾。为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漳平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多方协调,将孩子暂留在养父母家中,并为孩子落户提供法律帮助,避免影响孩子日后的入学和就业。检察官多次到安溪进行回访,密切跟踪孩子养育情况,努力守护孩子健康成长。(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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