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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一两"冰糖"获刑8年 毒贩奔波近2000公里两头空

2020-06-28 21:0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卖一两"冰糖"获刑8年 毒贩奔波近2000公里两头空

类似于冰糖的白色晶体

  正义网上海6月28日电(通讯员顾家奇)根据毒品鉴定文书显示,送检的样本重52.5克,未检出毒品成分。这包类似于冰糖的白色晶体,竟然和毒品没有任何关系。为了这一两“冰糖”,犯罪嫌疑人王某却花费了7500元进货,又奔波了近2000公里,因为在他眼里只要能将手中的“毒品”卖掉,就能给他带来上万元的收入。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9年12月2日,王某欲将毒品运送至上海贩卖。12月5日凌晨当王某开车运输毒品至上海市宝山区通南路江杨南路路口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同时,公安人员对其所驾驶的汽车进行搜查,在驾驶座后背上的黑色棉外套内查获白色纱手套一只,手套内有疑似毒品的块状白色晶体一包。
  面对公安人员的讯问张某交代,自己运输的毒品是准备卖给自己的“毒友”张三。在一次聚会中,张三主动向王某询问,是否有购买冰毒的渠道。为了赚取差价,第二天王某就坐车前往老家,以7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包50克的冰毒后返回上海,打算按照事先的约定,以每克350元的价格卖给张三。
  在毒品交易的当晚,张三囊中羞涩,又问朋友借钱不成,没有办法完成交易,王某便起身离开,最终被警方抓获。事实上,根据事后的毒品鉴定,王某本身花费7500元购买的所谓毒品,其实就是一包类似冰糖的白色晶体,并不是真的毒品,他自己也“打了眼”。
  王某运输和贩卖“冰糖”是否构成运输和贩卖毒品罪呢?
  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主观上不知是假毒品而当做真的冰毒进行贩卖,数量高达52.5克,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的贩卖行为已经进入交易环节,因将假毒品当做真毒品予以贩卖,属于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但因意志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同时,王某在2011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刑罚,本案再犯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6月22日,静安区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王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吸毒贩毒,害人害己,王某刑满释放后,不仅不思悔改,还再次犯罪,已经是一错再错,甚至还对贩卖毒品抱有侥幸心理,终于毁了自己的人生。(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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