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接触式”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危害性解析(2)
第三,“一定区域行业”的佐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第4条等规定,必须承认,区域的大小具有相对性,且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并不是区域本身,而是在一定区域中生活的人,以及该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因此,不能简单地要求“一定区域”必须达到某一特定的空间范围,而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并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危害程度加以综合分析判断。因此,刑法条文文本中“一定区域”不能仅仅理解为它有多大范围等空间概念,而是要结合“共同生活的人”,这显然是从“群体”意义上紧扣“社会生活秩序”这个法益重点进行的解释,进一步佐证了从社会群体概念准确解释“社会生活秩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作者单位: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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