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影视剧剪辑充斥短视频平台 超前剧透谁是推手(2)
剪辑这些老片子是否获得授权了呢?老片子片段背后又有着怎样的利益呢? 对此,北青报记者以求商务合作的方式联系上某短视频平台一个热门账户的主人,他的平台上播放的好多影视剧视频片段都是已经公开上映了的影视剧。他称:“因为这个(影视剧)公映了,在网上可以直接观看,所以不需要经过制片方的同意,就可以对影视剧进行视频剪辑播放。我觉得不存在侵权,否则的话,平台上就都不能播放这些视频了。” 这名男士还告诉北青报记者,在短视频社交平台上,靠粉丝流量是暂时赚不来钱的,而是吸引广告商投放视频广告。一条视频收费3000元钱,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只要内容优质,粉丝爱看,获得平台推荐后,广告宣传效果就会好很多。 “在我们平台上,混剪的各种影视剧片段凑一起是不按广告算的,我们只是拿来吸引粉丝流量。一些中介公司送来的某个影视剧的经典片段,是他们直接剪辑好,给我们支付广告费后,才在我这平台上推介的。”这位男士最后说。 是否算侵权? 律师:自我推广则没问题 擅长知识产权案件代理的律师王军则告诉北青报记者,未经片方许可自行剪辑上传影视剧短视频,这是一种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触犯了今年4月28日生效的《北京试听表演条约》相关规定,即未经授权不使用、不传播表演作品。 “需要指出的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说相关的短视频平台,他们和剧方及影视出品方有影视宣传推介互动的关系,由宣传方提供了相关素材,甚至说宣传方在短视频平台有自己的账号,做自我推广,那就没有问题。”王军如是说。 北青报记者还注意到,就在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6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及通过流媒体软硬件传播侵权盗版作品行为。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于6月至10月开展,将就视听作品版权进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保护,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流媒体软硬件传播侵权盗版作品行为,关闭一批恶意侵权社交平台账号(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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