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万元债务纠纷原来是假的
黑龙江齐齐哈尔:依托一体化监督机制查明两起虚假诉讼
“我们的土地补偿款有望兑现了!”这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某村村民们如今感叹最多的一句话。随着好消息传来,小村庄也恢复了往日的祥和。
2019年4月,拜泉县检察院在深入农村走访排查“三资”乱象的过程中,接到该村村民举报,称其所在村村委会与某公司签订养殖土地租赁协议用于建设现代化种猪养殖项目,约定租赁费由该公司支付给村委会后再下发至被占用土地的村民。但这笔款项却因村委会与该公司梁某的债务纠纷被法院冻结,致使村民无法拿到属于他们的补偿款。
通过调取村委会与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卷宗,办案检察官发现原告梁某与村委会之间存在300余万元的借款纠纷,而这一民间借贷关系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又发现了一起案外人李某的申请执行异议一案,该案与梁某案存在相似的疑点,且李某执行异议一案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拜泉县检察院立即将此线索上报给了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凭借职业敏感,齐齐哈尔市两级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均认为这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
为更好打击农村集体“三资”乱象虚假诉讼,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国军带领该院民行检察部门2名业务骨干,来到拜泉县检察院办案一线。
为精准打击该案背后的犯罪行为,拜泉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检察部门积极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和外部协调,依托《关于加强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查处中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刑事侦查协作配合机制》,与县监委、县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线索展开了调查。为进一步收集有力证据,拜泉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太德带领办案人员前往哈尔滨,聘请省级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村与梁某和李某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经查,两起民间借贷案均属于虚假诉讼,拜泉县检察院依法向拜泉县法院提出了监督意见,并将相关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
据了解,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探索从“上下、横向、内部、外部”四个方面重构“一体化监督机制”:通过整合全市民行检察业务骨干组建人才库,推行“专班”办案模式,坚持下沉指导、上提交办等工作模式打造专业的“上下一体”监督格局;通过建立区域联动的统一办案机制及加强基层院间办案经验交流,做到了基层院间的“横向整合”;通过打破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玻璃墙”,建立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和职能联动机制,对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对监督案件进行统一规范、对办案力量进行统一调配和优化组合,实现了“内部联动”,切实发挥了全院整体合力;通过与执法司法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了“外部协调”。
“一体化监督机制”的重构,有效推动了齐齐哈尔市民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齐齐哈尔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0件,支持起诉案件18件,发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促成民事纠纷案件和解3次,涉及金额67万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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