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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一家物业乱收费给商户复工“添堵”(2)

2020-06-18 11:51来源:新华每日电讯浏览:手机版

  警惕有人消解国家政策红利
  对于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太原市有明确规定。对于车辆临时停放:前半小时为免费时段,半小时后每辆车开始按1元/30分钟计费。
  建成三年以上的居民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需要到所在区的发改部门备案。记者采访太原市杏花岭区发改局,该局工作人员回复称,辰居物业停车收费未在该局备案。
  山西乾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赵晓芳说,《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没有法定的收费权,其所有收费的权利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不得擅自收费,即使收了也属于不当得利,应当退还。根据业主和商户反映的情况,临时通行证收费并没有和业主进行沟通,没有权利来源和法律依据,另外与太原市车辆停放收费相关规定不符。
  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华明说,在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到很大冲击。国家提出“六稳”“六保”,从国家到地方,出台了很多措施帮助他们渡难关。这家物业公司的做法与国家政策相悖,既不合情又不合规。“要警惕一些基层单位消解国家政策红利。”
  (记者 王菲菲、刘翔霄、马志异)(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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