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错涉罪,家长也有责
正义网电(记者张仁平)“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一个家长的责任。”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通过抖音平台,就“督促监护令”的话题与网友互动交流,介绍推行“督促监护令”的背后故事和现实意义。
什么是“督促监护令”?“孩子犯错涉罪,家长也有责。”张时贵介绍说,为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福州市检察机关从2019年10月开始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
“具体来说,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存在监护人监管教育失职问题的,可以要求监护人按照‘督促监护令’所列要求和监护职责,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张时贵表示,今年3月,福州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公安、教育部门会签出台《“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试行)》。
2019年12月,福州市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福州市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令”首次走进公众视野。
在6月1日举行的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通报会上,福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丁璇回忆了当时向此案发出“督促监护令”的情况。
“孩子犯罪,不是一夜之间就变坏,与我们家长平时管教不严脱不了关系。”从检察官手上接过“督促监护令”时,两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表示,今后要担起家长的监护之责,让孩子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多与家庭监管缺失、教养不当、监护不力、关爱缺乏等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丁璇说,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前,大多已经暴露很多不良行为,但并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最终酿出苦果。
随着“督促监护令”的发出,这两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强化了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亲情会见时,其中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带上了法律书籍,让孩子好好学法守法;另一名辍学在家的涉案未成年人也在父母的悉心劝导下复学了,回归正常生活。
令人欣慰的是,5个多月过去了,在多方帮教下,这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悔罪认罪,懂得感恩,决心重新做人。
据悉,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时,将邀请学校、社区、社工组织及人大代表等各方共同见证参与,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国家“四位一体”的督促监护机制。检察机关向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后,还将定期实行家庭探访、学校回访、社区走访的“三访制度”,持续跟踪、监督、考评,确保监护人履责。
截至今年5月,福州市检察机关已针对涉嫌暴力、侵财、性侵等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0份。通过对监护人的劝诫、教育和警示,推动落实监护责任,呈现出“三增强、三同步”效果:监护人履行监管职责意识、问题少年法治观念和“四位一体”关爱防护合力增强,实现家庭监护与检察帮教同步并进、家庭和睦与孩子感化同步互动和专门工作与社会帮扶同步共振。
“刑诉法第283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有利于把这一规定落实落地。”张时贵说。
“当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适当时,国家有权强制介入,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洪波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法律制度的议案》,建议将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