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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乱动我的个人信息(3)

2020-06-15 18:11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浏览:手机版

  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数据资源利用并重。个人一般信息和敏感信息对个人隐私保护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程度有所不同,在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时,应对二者进行区分并设置不同的同意、利用和流通规则,促进个人信息数据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
  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有序跨境流动兼具。在全球化和数字化深度融合的当下,“一刀切”地禁止数据流动做法并不可行。在企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同时,也要关注企业数据跨境流动的需求,秉承适度性或必要性原则,建立合理的数据流动规则和有序的流动秩序。
  “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廖怀学表示,除了做好立法之外,加强政府监管、促进行业自律和个人保护意识提升也尤为重要,只有多方形成合力,个人信息保护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记者 张一琪)(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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