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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阿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6-12 11:0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6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阿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阿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阿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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