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黄雁行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6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东省惠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黄雁行(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雁行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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