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不完美”的见义勇为同样值得肯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9名“扯被”救人英雄被推荐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官方全城寻人,目前已找到6位。救人被砸伤者已转院治疗,现在仍在ICU病房,处于昏迷状态。 这次见义勇为事件,有两个比较特殊的地方:第一,虽然9名见义勇为的市民采取了自己当时所能够采取的所有举措,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但跳楼者仍旧不幸坠楼身亡;第二,9名见义勇为者之一的宋玉武,被坠楼者砸伤,生死未卜。换句话说,这是一次“不完美”的见义勇为行动,它没有达到见义勇为者所期望达到的目的。 当他人遇到危险之时,愿意出手援救的人都希望自己的行为能有积极的结果。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很多时候我们都“心有余而力不足”,要么无法使遭遇险情的人脱离困境,要么非但没有帮到别人,还使自己陷入困境,乃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面对这种“不完美”的见义勇为,网友的观点也存在分歧。绝大多数网友肯定了见义勇为者的行动和精神,但是也有部分网友本着理性的态度,认为这样的见义勇为从结果上看得不偿失,非但不应该被鼓励,还应该趋利避害才行。 表面上看,这样的观点也有一定的道理,单纯从结果上来看,9名参与见义勇为的市民,非但没有救回轻生者的生命,而且还有一名见义勇为者被坠楼者砸成重伤,确实“得不偿失”。但是这样的“唯结果论”并不完全是正确的,因为任何人在参与见义勇为的时候,都是无法预知结果的。 如果人人因为担心结果可能对自己不利,或者是无法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而放弃见义勇为,那么我们就失去了涵养见义勇为的土壤。当面临需要帮助的人或情况时,我们应该朝着积极的成果去努力,而不是选择放弃。所以,尽管受各种原因影响和条件限制,我们的见义勇为也许不那么“完美”,但不能因此否定见义勇为的意义和见义勇为者的精神。 见义勇为应当争取最好的结果,见义勇为者应当有科学的态度和专业的技能,但见义勇为者并非都能具有那么“完美”的条件,即便他们做出了最大的努力,最后的结果也未必“完美”。对待见义勇为无须苛求完美,对于不“完美”的结果,我们也应当给予足够的肯定。(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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