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电子阅读经典名著需要付费吗(2)

2020-06-08 18:08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手机版

  想读电子版名著必须购买付费章节,想听一首歌却被强制购买整张专辑或充值VIP,想查阅论文不得不按页付费——很多人都亲身体验过这种无奈。更让人苦不堪言的是,各种作品的版本五花八门,往往是花了钱却买不到满意版本的作品。 
  “网络化、数字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乱象不容忽视。”张平认为,无论是对人类首张黑洞照片以及国旗、国徽等图片标注“版权所有”的“版权黑洞”事件,还是网文平台对文学名著标注“版权所有”并要求付费的情况,甚至一些论文期刊网站把本来可以自由阅读的学术论文明码标价的现象,都严重侵蚀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边界,不利于保护公众阅读和学习的权利,也不利于知识的传播和文化的传承,此外,一些资源的过度商业化也存在潜在的垄断风险。 
  保护和传承经典最基本的是要保证有效传播,社会各界本应尽最大努力让更多的人阅读和学习,而不是将其占为己有。名著付费阅读从法律上讲有其合理性,但公众对此却表现出了极大的反感。公众的呼声需要引起重视,张平认为,商业网站平台依托自己的原创作品盈利无可非议,但对于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尤其是国内外传统经典,不妨听听公众的声音,将数字化阅读的权利让渡给读者,提供免费阅读。从长远来看,经典名著的免费阅读既能彰显商业网站的社会担当,亦能吸引更多的读者,这本质上是一件多赢的事。 
  对于公众苦其久矣的“查找难、版本乱”问题,除了呼吁商业网站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张平还建议,诸如四大名著、四书五经、四库全书等进入公有领域的传统经典和法律、法规、国旗、国徽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公共信息应由权威部门、机构集中力量推出标准数字化版本,通过免费或微支付的形式向公众提供,并通过广泛宣传让公众了解正规渠道。 
  其实,早在1998年,我国就制定了“863计划”,实施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在国家图书馆开展试点。国家图书馆对全部图书进行了扫描,但是因为著作权相关问题,国家数字图书馆始终未能完全开放。在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的推进中,超星、书生、大唐等一批民间数字图书馆也陆续兴起,但因为同样的问题又急剧落幕。张平认为,著作权保护固然重要,但是不能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尤其是当这件事关系到知识的传播、文化的传承,又关系到公众的合理使用和阅读权。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出版者、作者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既要保护相关权利人,又要顺应数字化时代的大势,寻找最佳方案,通过各方协作由权威部门、机构推出标准但不唯一的数字化版本,逐步向公众开放。(记者 刘平安)(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